|
苏文艺[2007]5号
各市文化局、省演艺集团:
2006年,我省的艺术创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创作、奋力拚搏,在第三届中国昆剧节,第四届全国歌剧、舞剧、音乐剧优秀剧目评比展演,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等重大艺术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了表彰所取 得的成绩,激励文艺工作者继续努力,为人民群众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获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给在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初选入围的省淮剧团《太阳花》剧组记集体二等功。 二、给在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中初选入围的苏州市滑稽剧团的《青春跑道》剧组记集体二等功。 三、给在第四届全国歌剧、舞剧、音乐剧评比展演中荣获一等奖第一名(即纳入“文华奖”预选范畴),并在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荣获会演大奖的无锡市歌舞团《红河谷》剧组记集体二等功。 四、给在第四届中国昆剧节中荣获优秀剧目奖(即纳入“文华奖”预选范畴)的苏州昆剧院《西施》剧组记集体二等功。 五、给在中国越剧节中荣奖剧目金奖的南京市越剧团《柳毅传书》剧组记集体三等功。 六、给在第三届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中荣获金奖的苏州市评弹团中篇评弹《风雨黄昏》节目组记集体三等功。 七、给在中国越剧节评比中荣奖“十佳演员”称号的南京市越剧团陶琪、竺小招予以嘉奖。 八、给在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荣获优秀演员奖的无锡市歌舞团刘岩、汪子涵、张坤、孙晓娟、周格特力 加予以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繁荣我省的艺术创作、多出优秀作品、建设文化大省作出更态堕贡献。
江苏省文化厅 二OO七年一月十九日
|